为进一步落实《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洛卫医函〔2024〕23号)文件精神,加速推动医院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进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2024年10月31日,宜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召开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院长张杏月传达了《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的内容,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强调使用范围和工作原则,推进工作措施,组织工作保障。
刘院长要求,门诊及住院医师在接诊时要主动询问患者是否携带外院或本院近期既有检查检验结果,对符合互认要求的,应予以互认。在诊疗过程中,要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与互认的,应与患者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等,防范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
刘院长强调:一是全院各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贯彻落实市、县卫健主管部门关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落地见效。二是要严格质量控制。广大医务人员要时刻牢记“以患者为中心”的宗旨,精准全面理解把握互认的原则、范围以及标准,在不影响疾病诊疗前提下,对已纳入检验结果互认体系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检验结果要“可认尽认”。三是要加强政策宣传及组织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培训学习。通过持续向社会公开公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政策、互认项目清单,在重点位置和醒目位置摆放宣传栏、发放宣传折页等措施加大宣传,使群众能够及时、准确、便捷地了解到相关信息,引导群众合理、科学认识互认工作。切切实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提高患者就医感受。